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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117Q/2021-00155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21-06-18
名称: 市科技局关于征集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顾问专家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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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征集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顾问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体系建设,加快开放共享顾问专家库建设,我局将征集顾问专家负责开放共享相关的培训、宣传、推广,为用户单位提供咨询指导服务,为管理部门提供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咨询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从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或管理工作,熟悉行业技术发展、国内外需求和动态;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5年以上;

  (三)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职称,精通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掌握相关技能;

  (四)工作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履行专家职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

  二、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申请个人准备《东莞市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顾问专家申请书》(见附件)及相关附件资料(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审查并提交到市电子计算中心。

  (二)审核入库。市电子计算中心组织人员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认定,并报市科技局备案。

  三、材料受理及联系方式

  (一)材料受理时间:常年受理纸质材料,并按季度集中审核(即每季度末的下一个月集中审核上一季度提交的材料)。

  (二)材料受理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新芬路38号科学馆六楼。

  (三)联系方式:

  市电子计算中心:黄锦华,22113221

  市科技局实验室与平台基地科:杨红,22831330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顾问专家申请书.doc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