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绿源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喻韵翰:
你单位于2016年承担的“高效可靠的光存储技术在海量非结构化大数据管理中的应用研究与推广”项目(合同编号:2016B010127001),获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项目立项资助300万元,资助资金已全额拨付。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以CD22为靶点治疗B细胞肿瘤的CAR-T技术研究与开发”等项目终止的通知》(粤科函监字〔2023〕1447号),你单位承担的上述项目已作终止结题处理,需退回财政资助资金300万元。
我局依法作出《退回财政拨款通知书》(东科追〔2024〕67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通知书,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应于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回财政资助资金300万元至指定银行账户。如你单位有异议,请在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者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退回财政拨款通知书》(东科追〔2024〕67号).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