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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声学产业创新创业综合体项目入驻扶持政策有哪些?

时间:2024-01-22 17:45:3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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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东莞市声学产业创新创业综合体项目入驻扶持政策有哪些?

解答

1、场地租金补贴:符合入驻条件的高科技企业项目和科技服务业项目,入驻后第一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研发办公场地租金全额补贴,第二、三年减半补贴。高科技企业项目入驻声学综合体生产厂房,给予实际缴纳租金50%的补贴,每家企业每月厂房租金补贴不超过5万元,补贴时长不超过36个月。

2、创新创业扶持:对通过创新创业大赛、科创训练营等活动评选的项目,最高可获得20万元创新创业启动资金资助。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的高科技企业,引入风险投资基金入股,按照到位金额10%给予一次性创新创业启动资金资助,每家企业最高资助50万元。对上年度作为买方签订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的实际履约技术交易总额的5%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25万元。

3、研发活动扶持:对年度符合税法规定可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金额超过50万元的企业,按企业经所属镇街税务部门认可的研发费用金额的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对入驻企业使用市内共享仪器设备、中试车间和实验室等公共技术服务给予全额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

4、举办活动补贴:企业在市内主办、承办经声学综合体指挥部批准支持的新产品发布会、科技成果交流会、行业峰会、论坛、学术会议等活动,对符合要求的活动经费按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获得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设立展位参加展会的,按照展位费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获得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5、产业发展奖励:入驻后首次通过或重新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镇奖励基础上叠加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东莞市百强创新型企业和瞪羚企业的,在省、市、镇奖励基础上,分别叠加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获得产业发展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

6、人才引育支持:对入驻企业入职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及以上的科研、技术和产业人才,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对企业进行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补贴时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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