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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

时间:2015-01-19 06:48:55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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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下午好!请问一下申请2013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否需要先到科技局备案?

 

回复内容:近年均由税务部门统一受理,不需要先到科技局备案。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税务部门是牵头部门,科技部门是配合部门。税务部门负责税前扣除项目受理、项目费用归集情况核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等工作。科技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税前扣除项目进行技术鉴定。每年在受理上一年度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申请之前,税务部门和科技局会召开工作协调会,商定该年工作具体安排,然后发布受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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