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东莞市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莞市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05,邮编:523001,电话:0769-22831303,传真:0769-22831304)。
(一)政府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322条,其中通知公告165条、政策类文件14条、政务动态信息8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0条、其他信息62条。此外,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9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2022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2023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宗,已办理4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宗。其中,同意公开2件,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1件,重复申请1件,信息公开答复及时率100%。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安排了办公室1名专职人员和1名协助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通过局党组会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了专门安排与部署。二、完善信息公开规范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印发《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等4个相关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三是拓宽公开渠道,提升信息质量。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南方+频道,向社会公开机关机构设置、职能简介、领导简介等信息,及时公开项目申报通知、科技政策和重点工作动态。通过一图读懂、短视频等方式对重大政策、规范性文件进行多角度、多层次解读,确保解读内容全面、通俗易懂,覆盖各年龄层群众。
(四)加强网站监督。严格落实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对信息内容的审核把关,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强化监督审查机制,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流程化、科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例如错敏字时有发生,信息公开时效性、准确性需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
下来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严格执行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意识形态和保密安全必校,全程痕迹管理,资料留存归档。对所发布的信息先审后发,做到严格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信息公开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组织开展或参加相关业务学习、培训,开展政务信息公开的风险防范意识教育,不断提升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为0,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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