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松山湖科创局、各镇街经济发展局、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有关银行机构、各双创社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各有关企业:
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征集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资〔2025〕27号)以及《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5年“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征集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5〕90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填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创新积分制”政策背景
2024年7月,科技部发布《“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构建了一套重点突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重视成长经营能力的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创新积分制”适用范围从国家高新区进一步扩展到全国试行,引导和撬动各类创新资源向科技型企业集聚。科技部对征集的企业数据进行积分计算,以企业创新积分评级为基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形成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等财政金融政策工具推荐名单,配置相关金融资源支持。
二、征集范围
征集范围:2024年已填报企业信息的更新数据和 2025 年新增企业数据两大类,我市均为新增企业数据;
信息征集对象:全市科技型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具有科技研发活动的企业。
三、填报方式
(一)企业自主填报(即日至2025年7月5日)
各镇街(园区)和有关单位共同发动企业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进行账号注册及完成数据填报。
(二)集中批量报送(6月27日至7月5日)
上述单位梳理至6月27日前仍未自主填报的企业名单,收集企业信息填报《企业数据信息收集表》(见附件2)报我局,后续由我局统一向省科技厅批量上传系统。
(三)数据复核(7月6日至7月21日)
科技部对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填报的数据进行整体质量校验,校验信息将即时反馈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届时请上述有关单位协助进行复核、勘正,并重新提交至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随后科技部将进行积分计算及反馈工作。
(四)形成财政金融政策工具推荐名单(8月11日至8月31日)
科技部以企业创新积分评价为基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形成符合条件的备选企业名单,推送至对应的金融机构,匹配对应科技创新再贷款、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等国家相关金融政策;同时,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争取推动企业名单纳入省市信贷风险补偿,推动银行开发“研发贷、中试贷、人才创业贷”等科技金融产品,并争取与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大科技项目、中试平台等政策进行联动。
四、工作安排
(一)各镇街(园区)要高度重视“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征集工作,全面梳理辖区内科技型企业,进一步扩大科技型企业覆盖面,做到“应报尽报”,且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其中:
松山湖高新区以及各镇街(园区)科技部门结合近期高企统计和科技企业工作进行辖区企业发动(特别是去年“创新积分制”65分以上的企业名单);
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东莞分中心,市电子计算中心)、结合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重大科技项目入库工作进行服务企业发动;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松山湖中心)结合松山湖高新区相关科技金融服务企业进行发动;
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结合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摸底工作进行会员企业发动;
银行和担保机构结合市信贷风险补偿重点客户企业进行发动;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市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各新型研发机构结合自身企业孵化培育工作进行企业发动。
(二)各镇街(园区)、各机构、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等明确工作联络人,于6月13日前向粤政易“卢月明”或邮箱kejijuzck@dg.gov.cn报送联络人信息(见附件3),并负责填报过程中对填报数据进行整体质量校验。
联系人及电话:
业务咨询: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卢月明、张浩,0769-22831347
系统技术咨询:中信所,010-58882999
特此通知。
附件:1.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征集工作的通知(含系统操作指引)
3.联络员信息表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11日
(联系人:政策法规科 卢月明、张玉辉;电话:22831347,2283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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