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 市委人才办关于征集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项目需求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人才工作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是贯彻落实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的重要部署,依托我市企事业单位一线研发项目,引进高校院所硕博士研究生来莞联合培养,以此推动校企开展联合科研攻关和产学研合作,培养适合产业需求的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按照工作安排,现开展2026年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项目以我市企事业单位研发项目需求为导向,通过校企双向配对,实现“企业导师+高校导师”双导师的项目合作,其后由上级部门或相关合作高校统筹安排招生指标,由高校组织在读研究生来我市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培养,推动校企导师和研究生在莞共同开展项目攻关,并在科研一线提升研究生的科技创新和解决工程问题的综合能力。硕博士研究生第一年在学校完成基础理论学习,第二、三年进入我市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其毕业论文须结合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培养时所开展的科研项目撰写,要求所参与的科研项目可接收研究生联合培养时间在2年以上(附件1)。
目前我市实施的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项目主要包括广东省产教融合专项(限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东莞理工学院等省属高校),华中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莞)、重庆邮电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东莞专项”,还计划与电子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签订合作协议,纳入合作范围(视对接情况而定)。各企事业单位也可提出名单外的拟合作高校和高校导师,由市科技局牵头开展对接合作事宜。
二、征集对象
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软件、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等战略性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按卓越工程师培养工作要求遴选一批有实力、上规模、有高校合作基础的企事业单位作为重点对象,主要包括龙头企业、建有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的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各级重大科技、人才项目立项资助的企事业单位等。
三、支持措施
我市已制定支持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项目的有关政策文件,给予项目经费和人才培养保障等支持,具体支持措施按最终印发版本而定。具体如下:
(一)项目经费资助:设立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重点项目,支持高水平高校院所导师、研究生共同开展科研攻关,对成功立项且研究生已在莞培养的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经费资助。
(二)在莞培养保障:对在莞培养的研究生给予科研津贴,硕士不超过1500元/人/月,博士不超过2500元/人/月;交通补助,省内研究生(不含东莞市)不超过500元/学期,省外研究生不超过1500元/学期;住宿、医疗等学习生活保障。
(三)针对我市工业软件领域项目,按照《东莞市加强工业软件人才培养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东科技规〔2025〕1号)有关条款,通过竞争立项方式享受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立项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附件2)。
四、征集说明
(一)请各镇街(园区)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开展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的企事业单位梳理并凝练出技术攻关及人才培养需求,认真填写《东莞市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重点项目征集表》(附件3),并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表格发送至邮箱dgzgy2025@163.com。下来,市科技局主要从本次征集到的项目中遴选卓越工程师培养重点项目。
(二)市科技局将会同东莞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适时拜访具有相关意向开展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企事业单位,请各镇街(园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联系方式
(一)东莞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A3栋5楼
联系人:王湛鑫
联系电话:26882807
(二)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潘晓蕾
联系电话:22830057
特此通知。
附件:1.一图读懂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wps
2. 东莞市加强工业软件人才培养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东莞市委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
(联系人:市科技局引智科 潘晓蕾;联系方式:2283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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