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 市政务和数据局关于开展2025年东莞市支持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引进培育高素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根据《东莞市支持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实施办法》(东科技规〔2025〕6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支持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本项目申报形式为网上申报,实行全程网办。
(一)网上申报
申报和受理时间:2025年11月21日9:00至2025年12月18日17:30。
申报路径: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点击“我要享政策”—“申报”—搜索事项“东莞市支持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选择办理事项“支持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入库申报”,跳转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登录系统后,按“申报管理—填写申报书—新增项目申请—科技人才—战略科学家团队项目/创新科研团队项目/青年科技人才创业项目”路径开展网上申报。
首次申报单位需通过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并申请开设项目负责人账号的申报权限;已注册的单位必须更新单位基础信息,单位基础信息由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通过系统提交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经申报单位账号审核并按时提交后完成系统申报。
(二)镇街初审
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5年12月22日前在网上进行初审后推荐至市科技局受理。
(三)书面审查和入库
市科技局对申报项目开展书面审查工作,通过书面审查的项目纳入科技人才项目库进行入库培育。
(四)项目立项
市科技局结合入库项目培育情况进行择优立项,立项申报及评审通知另行发布。
二、有关说明与要求
(一)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入库申报书,提交相关商业计划书,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当前研发投入、人才引育、专利成果、经济效益等方面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报材料的研究内容和拟取得的创新、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科学合理、严肃规范,并将作为后续项目立项申报的重要依据。
(二)同一人才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类型。
(三)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发动辖区内创新主体申报。
(四)申报人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将申报资料提交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包括审查申报书填写的完整性、规范性与合理性,核对申报单位提供的附件材料等,并在系统提出是否推荐意见。
三、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郭奇,0769-22831346。
(二)技术支持
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刘攀;联系电话:22831403。
“企莞家”平台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东莞市支持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入库申报指南(1).docx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11月20日
(联系人:引智科 郭奇;联系电话:2283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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