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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 市政务和数据局关于受理2026年东莞市概念验证及中试服务平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28 09:44:2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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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松山湖管委会科技创新局、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经济科技金融局、水乡管委会科技创新局、各镇街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概念验证及中试服务平台体系,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根据《东莞市概念验证及中试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东科技规〔2025〕5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东莞市概念验证及中试服务平台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程序

  本项目申报形式为网上申报,实行全程网办。

  (一)网上申报

  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至6月5日17:30。申报单位登录申报平台“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点击“我要享政策”—“申报”—搜索事项“东莞市概念验证及中试服务平台项目”—选择办理项“概念验证及中试服务平台申报认定事项”,跳转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登录系统后,按“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平台载体—东莞市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中试车间认定—填写申请”路径完成网上申报(有关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首次申报单位需通过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并申请开设项目负责人账号的申报权限;已注册的单位必须更新单位基础信息,单位基础信息由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通过系统提交申请书(包含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经申报单位账号审核并按时提交后完成系统申报。

  (二)属地推荐

  镇街(园区)科技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等进行形式审查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后报送市科技局。注册地和主要业务场所在市外科创飞地范围内申报单位的认定申报书由市科技局初审。属地推荐于2026年6月12日17:30前完成。

  (三)形式审核

  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四)评审论证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

  (五)结果审定

  市科技局根据评审意见择优拟定概念验证及中试服务平台认定名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经市科技局审定生效。

  (六)下达通知

  市科技局下达概念验证及中试服务平台认定名单的通知。

  二、注意事项

  (一)请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积极发动本领域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申报东莞市概念验证及中试服务平台,将申报材料联动报至各镇街(园区)科技业务主管部门。

  (二)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业务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相关单位认定,并按要求统一推荐至市科技局。

  (三)申报单位须将认定申报书提交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业务主管部门或市科技局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包括审查认定申报书填写的完整性、规范性与合理性,核对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

  (四)申报单位须对所有认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三、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林尹雁,22831302;蹇玮、叶榕,22113395。

  (二)技术支持

  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刘攀,18349263340。

  “企莞家”平台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

  特此通知。


  附件:1.2026年东莞市概念验证及中试服务平台认定申报指南.docx

               2.东莞市概念验证中心认定申报书及部分附件格式.zip

               3.东莞市中试平台认定申报书及部分附件格式.zip

              4.东莞市中试车间认定申报书及部分附件格式.zip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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