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拨付2026年度东莞市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实施细则》(东科技规〔2025〕3号),经项目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市政府审定、任务书签订等环节,现拨付2026年立项的东莞市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资助经费,共资助174项,合计金额435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市财政资助经费330万元由我局按财政程序进行拨付;市企联合基金资助经费105万元由东莞市医学会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拨付。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依托单位负责做好立项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按照《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东科技规〔2025〕12号)和《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与验收细则》(东科技规〔2026〕1号)做好项目的资金保障、跟踪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二、各依托单位按照《东莞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修订)》(东科技规〔2026〕10号)的要求做好立项项目的诚信监督工作,对本单位存在科研失信的项目,应及时向市科技局报告有关线索。
三、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到期后3个月内须登录我局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s://dgkjj.dgstb.dg.gov.cn)提交验收申请(系统提交验收申请通道常年开放),各依托单位须对立项项目验收材料做好形式及实质审查,出具验收意见。逾期未提交的,验收结论将为“不通过”。
执行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我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度东莞市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资助经费拨付清单.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21日
(联系人:社发科 钟奕、梁丽珊;联系电话:22831340、2283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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