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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 市政务和数据局关于受理2026年东莞市新材料产业园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8-28 18:10:2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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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政务服务中心,松山湖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水乡管委会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工作要求,加快打造新材料创新高地,发展壮大新材料产业集群,现组织开展2026年东莞市新材料产业园评价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方式

  市科技局支持新材料产业园引进优质的新材料企业,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围绕产业定位、产业发展、创新能力、运营服务等领域开展综合考评,根据综合排名实行分档奖励,最高200万元。

  二、申报程序

  本项目申报形式为网上申报,实行全程网办。

  (一)网上申报

  1. 符合条件的产业园运营主体请于2026年9月28日(星期一)17:00前,登录申报平台“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按以下流程进行申报:点击“我要享政策”—“申报”—搜索事项“东莞市新材料产业园认定和奖励”—选择办理项“东莞市新材料产业园评价”,跳转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如果有企业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请各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做好网办导办指引工作,积极引导企业通过“企莞家”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2. 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平台载体—东莞市新材料产业园评价申报—填写申请”,填写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后,经申报单位账号审核并按时提交,完成系统申报。

  3. 首次申报单位需通过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并申请开设项目负责人账号的申报权限;已注册的单位必须更新单位基础信息,单位基础信息由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二)属地初审

  镇街(园区)科技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以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等进行形式审查。属地初审于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17:30前完成。

  (三)市局审核

  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由市科技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审核及现场考察,提出获奖励名单,获奖励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市科技局按程序报请后发布奖励通知。

  三、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实验室与平台基地科联系人:罗锦深、林尹雁;电话:22831317。

  (二)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联系人(填报咨询):何世凯、蹇玮;电话:22113208、22112165。

  (三)技术支持:

  1. 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刘攀;联系电话:22831403。

  2. “企莞家”平台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东莞市新材料产业园评价申报指南.docx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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