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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 市政务和数据局关于申报东莞市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26年建设经费支持的通知

时间:2026-09-11 17:19:3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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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政务服务中心,松山湖社会事务局、水乡管委会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滨海湾新区社会事务局,有关单位:

  为落实《东莞市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东科技规〔2026〕8号)第五章相关规定,规范开展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资助工作,现将东莞市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26年建设经费支持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

  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支持。申报依据内容:《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对经科技部清理规范后新认定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建设支持”。

  二、申报对象

  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实际经营、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2025年1月1日起经科技部清理规范后新认定(含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依托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依托单位,基地已通过科技部2025年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清理规范认定,获得科技部正式认定文件;

  (二)基地类型包括:联合研究类、特色类、技术转移类;

  (三)申报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四)申报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五)基地已建立完善的国际科技合作工作机制,能够有效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相关工作。

  四、资助标准

  对经科技部清理规范后新认定(含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

  五、申报材料

  (一)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基地建设总结和计划,包括基地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已开展工作及成效、未来三年工作计划等;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六、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入库备案工作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企业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点击“我要享政策”—“申报”—搜索事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跳转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由入库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填写申请书,并提交至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首次申报的单位必须注册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账号。如有企业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请各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做好网办导办指引工作,积极引导企业通过“企莞家”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二)镇街推荐。申请资料经申报单位提交后,由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预审后推荐至市科技局受理。预审时需检查申报材料是否完整并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附件清单材料是否齐全、申报单位经营是否有异常等,并在系统提出是否推荐意见。

  (三)项目审查。市科技局对申报项目开展形式审查、征求部门意见等流程,上报市政府审定后给予建设经费支持。

  七、时间节点

  (一)申报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17:30。

  (二)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17:30。

  八、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引进智力管理科(科技人才科)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游思壁;联系电话:0769-22831345。

  (二)系统技术支持

  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刘攀;联系电话:0769—22831403。

  “企莞家”平台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


  特此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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