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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智库开放 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11-02 17:42:0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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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对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科技合作的智库支撑,更好地推动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以下简称“中拉技术转移中心”)及其下设的拉美研究院建设,现围绕中拉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的实际需求,组织开展拉美国别政策、中拉技术转移中心建设、科技合作机制、人文教育及成果转化路径等课题研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一)国别科技政策与合作策略:拉美国家科技创新政策与创新体系、中拉科技政策比较、双边及多边科技合作机制、中拉科技合作成效与潜力、拉美地区及重点国别政策变化对中拉科技合作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二)重点科技领域合作:数字技术与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材料、航空航天、新能源与绿色低碳、生物医药与生物技术、现代农业与粮食安全、防灾减灾等领域的国别合作基础、合作需求、技术互补性、制约因素及合作路径。

  (三)成果转化与产业协同:中拉联合研发与成果转化的政策机制、技术本地化应用与示范推广机制、技术标准衔接、重点产业链协同创新及合作模式。

  (四)创新生态与合作支撑:中拉科技人才培养与交流机制、科技人文、企业跨国研发与产学研协作模式,以及拉美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创新融资等制度与政策对中拉科技合作的影响。

  (五)其他中拉科技合作相关重要问题。

  以上所列研究方向为申报选题的主要范围,不设单一方向限制,支持单项选题和多方向交叉选题。申请人可围绕一个或多个研究方向,自主拟定课题名称。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优先支持符合中拉科技合作实际需求、具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或实际应用价值,并具备良好前期研究基础和相关成果支撑的项目。

  二、项目类型及实施安排

  (一)重点项目:拟设立2项。每项18万元。

  (二)一般项目:拟设立4项。每项3.5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对象

  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开放申报。申请人须通过所在单位申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直接申报。

  (二)申请条件

  1.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工作经验具有3年及以上,或相关研究领域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须具有与申报主题直接相关的前期研究基础,与拉美和加勒比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合作交流、技术转移等相关经历的,优先予以考虑。

  2.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开展研究和组织协调研究工作的能力,并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3. 申请课题组应具备获取、解读和核验相关国家原文政策资料、产业数据及合作案例的能力,能够开展持续跟踪与专业研判;重点项目课题组还应具备覆盖时政热点、科技产业和风险防范的研究力量,以及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研判、统稿和质量审核的能力。

  4.申请重点项目须有符合本通知专家研判报告撰稿要求的专家参与,并承担相应报告的撰写任务。申报单位应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5.本次申报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项目;每名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含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已承担前期中拉技术转移中心组织的在研开放课题且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6.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可作为核心成员参与。

  四、成果要求

  1. 重点项目

  (一)2026—2030年中拉技术转移中心建设规划方案建议。1份作为中拉技术转移中心新一轮建设规划的参考和不少于3篇子报告。

  1、中拉技术转移中心建设规划方案总报告。篇幅字数不少于10000字,方案建议应立足中拉技术转移中心建设现状,面向2026—2030年发展需要,系统研究中心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制度保障,提出可操作、可评估、可落地的建设规划建议。包括在健全多边布局格局、围绕“研、教、商、法”等服务生态完善品牌与机制,推进重大重点合作项目、知识产权与风险防控、人才与专家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可行的方案。

  2、专题子报告。每篇不少于5000字,围绕具体的重点事项,从中心运营机制的设计、技术转移转化供需对接及项目孵化的路径和机制、与拉美和加勒比国家重点领域或产业合作指南等方面撰写。

  (二)决策咨询专刊。每两个月提交不少于1期决策咨询专刊,专刊应紧扣立项课题研究主题,每期包含不少于1篇专家研判报告和不少于6篇资政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专家研判报告。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应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以上,在课题所涉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的资深专家撰写。撰稿人应长期从事相关国别政策、科技产业或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取得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并具有承担相关重大研究项目或重要决策咨询任务的经历。

  报告应围绕中拉科技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战略分析和前瞻研判,以系统的国别研究和翔实的政策、产业资料为支撑,深入分析国际科技发展趋势、相关国家政策取向及合作格局变化,揭示影响合作的深层次因素和关键制约,形成具有专业深度和独立见解的研判结论,并就合作布局、政策选择和实施路径提出具体可行的对策建议。

  2.资政报告。每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须围绕时政热点、科技产业、风险防范等主题开展研究,上述三类主题报告每期各不少于2篇。时政热点侧重分析拉美政治、经济、外交及社会治理变化对中拉科技合作的影响;科技产业侧重研究相关国家的科技政策、产业基础和技术需求,结合中方技术与产业优势提出合作路径;风险防范侧重识别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项目实施中的政策、法律、合规及市场风险,分析具体影响,提出防范应对措施。

  报告选题应突出时效性,注重议题之间的关联性与互补性,兼顾国别政策、产业发展、技术适配及合作主体需求等不同研究视角,结合政策原文、产业数据、调研资料或典型案例开展分析,形成相互衔接、各有侧重的系列成果。

  专刊所载报告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研究成果,做到事实准确、资料翔实、论证严密、研判深入,对策建议具体可行,重要事实和关键数据须注明来源。

  2. 一般项目

  项目为期12个月,实施期间提交1篇专题研究报告及资政报告,其中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资政报告不少于1500字。

  专题研究报告应紧扣立项课题研究主题,围绕课题涉及的具体国别、产业领域或重点合作问题,系统分析问题成因、发展趋势及其影响,提出经过充分论证的政策建议。资政报告应结合课题研究进展,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分析相关政策调整、产业动态和合作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研判其对中拉科技合作的影响,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建议。

  上述成果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研究成果,具有充分的政策资料、产业数据或调研案例支撑,做到分析深入、判断有据、建议可行,重要事实和关键数据须注明来源。

  五、结项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立项要求和课题研究计划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重点项目提交项目实施期间形成的各期决策咨询专刊,一般项目提交项目实施期间形成的专题研究报告和资政报告汇编,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结项材料。具体结项程序及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六、申报程序

  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至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须于2026年11月2日至11月20日期间填写申报书,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至东莞市科技局。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核查申请条件的符合情况、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及相关证明材料;对通过初审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kjjhzyz@dg.gov.com,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合作与引进智力管理科(科技人才科)。

  联系人:袁老师、游老师

  联系电话:0769-22831345,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中心H区7楼720室。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和研究工作应遵守学术规范,恪守科研诚信,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严禁抄袭、剽窃、伪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获准立项后,项目成果对外出版、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宣读前,须经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同意。经同意公开的项目成果,须标注“本成果得到东莞市科学技术局资助”(“Supported by Donggu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ureau”)的中英文字样,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未经同意擅自公开项目成果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附件: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智库开放课题项目申报书.doc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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