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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申报指南

时间:2026-04-29 11:48:2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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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依据

  《国家外国专家局 外交部 公安部关于印发〈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外专发〔2017〕218号)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下放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审发权限的通知》(粤科函专字〔2020〕477号)

  二、申报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和外国人。

  三、申请条件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申请人应当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条件。

  四、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提交材料清单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纸质/

电子

要求

备注

 1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申请表

原件

1份

电子

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后,加盖邀请单位公章,再上传至系统。


2

国内单位邀请函件

原件

1份

电子

由邀请单位出具,加盖邀请单位公章上传至系统。邀请单位应注明邀请外国人的基本信息,邀请目的及具体工作安排


3

符合R字签证人才认定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

1份

电子

《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的证明材料


4

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原件

1份

电子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信息页(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5

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原件

1份

电子

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白色背景,无边框,面部特征完整,图像清晰,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JPG格式,大小在40K-120k字节之间,不低于354(宽)*472(高)像素,不大于420(宽)*560(高)像素、24真色彩。

不建议戴帽子或头巾等饰物,如因宗教原因不得不戴,应确保其不遮挡申请人整个面部。

6

其他材料

原件

1份

电子


市级人民政府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根据需要要求进行补充的材料。

特别提示:

1.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或具备我国相应准入类职业资格的,还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书或职业资格证明。

2.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可公司自行翻译加盖公章或翻译公司翻译),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无需翻译。

3.所有材料原件均要彩色扫描或拍照以电子方式上传至办理系统。

4.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全程在线申请。《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由系统生成,邀请单位可自行下载和打印。

 5.只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中的A类(三)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中的第9项: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6倍的外籍人才的条件,暂不受理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申请。

  五、申报程序

  1.用人单位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https://www.12333.gov.cn/填写外国高端人才的基本信息并在附件中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申请。

  2.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向符合条件的邀请单位出具《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全程网办,不需要交纸质材料。

  3.用人单位在线打印《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后即可向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R字签证。

  4.持R字签证可以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可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https://www.12333.gov.cn/提交劳动合同或任职证明、体检证明、R字签证页以及护照信息页,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六、申请《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和R字签证的优势

  1.《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办理时间短,材料简单,全程网办;

  2.R字签证有效期为5—10年,可多次入境;在华停留时间一次最长可达180天;高端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可以申请有效期相同、多次入境的相应种类签证;驻外使领馆可办理加急签证申请,在2个工作日内签发签证,并免收签证费和急件费。

  七、办理时限

  自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咨询方式

  1.受理部门:东莞市科技人才服务中心

  2.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育兴路东升电梯厂宿舍楼三楼

  3.咨询电话:0769-22207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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