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7年度东莞市基础研究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能力,根据《东莞市科技研发项目实施办法》(东科技规〔2026〕9号)和《东莞市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实施细则》(东科技规〔2025〕3号)的要求,科学编制2027年度东莞市基础研究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求
市基金项目设立重点项目,支持产业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鼓励市基金依托单位围绕我市重点产业赛道前沿技术研发需求,加快取得一批前瞻性、原创性重大科技成果,引领打造未来产业发展新优势。
二、项目指南征集要求
(一)项目要求
重点项目市财政资助经费每项不超过50万元(具体支持强度以当年发布的申报指南为准),承担单位为高校院所的,项目自筹经费比例不低于2:1;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项目自筹经费比例不低于3:1;鼓励高校院所联合企业共同申报重点项目。
(二)征集领域
对照《关于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东府办〔2024〕18号)和《东莞市“8+8+4”产业体系提升行动方案》(东府办〔2026〕3号)等文件部署,本次重点征集产业导向、面向前沿的应用基础研究选题。聚焦我市产业链共性底层科学短板,围绕本地具备产业应用基础与转化前景的前沿技术方向,支持具有一定基础的科研人员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破解制约产业升级的关键科学瓶颈,助力前沿技术迭代与交叉学科创新。本次征集形成的有效指南建议,将作为2027年度市基金重点项目布局的核心依据。
(三)征集对象
面向东莞市内市基金依托单位(已注册具备市基金项目申报资格的单位)征集项目指南建议。建议人需为该依托单位的全职在莞工作人员,每位建议人限提出1项指南建议,已在研2项市基金项目等受限申报的不得提出指南建议。
三、征集方式及时间
请有关单位于2026年8月21日(星期五)17:00前通过链接填报指南建议征集表,须同时上传盖章签名pdf扫描件,无须提交纸质版。
特此通知。
附件:1.2027年度东莞市基础研究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征集表(模板).doc
2.线上填报链接及二维码
3.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学科申请代码(2024 版).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7日
(联系人: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钟奕、梁丽珊;联系电话:22831340、22831342)
附件2
线上征集填报链接及二维码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