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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加强工业软件人才培养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时间:2025-01-15 16:16:5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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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高精尖缺”工业软件开发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建立工业软件人才培养体系,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印发了《东莞市加强工业软件人才培养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文件制定有关事宜作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工业软件作为工业制造的大脑和神经,是数字经济时代工业领域的核心,几乎渗透到工业的各个核心环节,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人才是推动工业软件发展的核心要素,加强工业软件人才培养有助于打破国外垄断,增强我市工业软件企业的竞争力,对于实现工业软件产业的自主可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几年,我市积极优化工业软件发展生态,特别是针对人才短板问题,积极探索研究工业软件人才“引培留用”工作措施。2024年8月我局制定工业软件人才培养若干政策措施,为全面加强工业软件人才培养,满足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总体框架

  《实施细则》全文共分四章,包括总则、工业软件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工业软件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附则。

  1. 第一章:总则。明确政策制定背景、目标以及主管部门职责等。

  2. 第二章:工业软件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明确工业软件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支持领域、申报条件、经费要求、资助标准、资助方式、受理程序、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变更、中期检查、项目验收、项目终止、科研诚信管理等要求。

  3. 第三章:工业软件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明确工业软件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支持领域、申报条件、申请程序等要求。

  4. 第四章:附则。明确政策解释部门、政策实施有效期等要求。

  (二)主要政策措施

  1.支持校企联合培养工业软件卓越工程师以我市企事业单位科研攻关任务为牵引,引进高校院所工业软件领域硕博士研究生来莞开展联合培养,探索产业兼职导师的引进、认证和应用路径,建立健全校企共同招生、共同培养、共同选题、共享成果等产教融合培养机制,实现工业软件开发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对校企联合开展的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对来莞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和4万元生活补贴。

  2.支持工业软件人才创新创业支持既懂科技创新又懂市场运营的科技人才携带科技成果在莞创办企业。对自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3年内,累计实现研发投入300万元以上的工业软件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自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5年内,累计实现研发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软件企业,一次性再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若3年内累计实现研发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软件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三、预期效果和影响

  东莞以制造业立市,工业企业众多,工业软件在先进制造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它涵盖了生产计划、设备控制、供应链管理、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加强工业软件人才培养,将进一步满足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助力我市塑造“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四、如何申请奖补

  下来将由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具体的申报指南。

  五、政策有效期

  三年。《实施细则》自2025年1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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