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要求,对标对表《东莞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单位自身职能定位,坚持以依法治市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不断推进我局各项科技工作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确保全市科技工作顺利开展。
一、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落实措施的情况
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2020年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召开“学习贯彻党内法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中心学习会,把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党员教育“必修课”,让党内法规推广普及、入脑入心。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列为2020年第34次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进行专题学习并研究贯彻意见,不断增强贯彻法规制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2020年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试点工作
按照领导干部考核要求,我局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内容,并组织全体干部开展述职评议会议。局主要领导围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述职,其他领导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全面对标对表,强化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一是修订党内规范性文件。主动对照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经征求意见、前置审核、党组会议审议等程序,修订《中共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局党组工作;修订《中共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及时做好备案工作。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办最新要求,通过线上系统按时报送党组发文目录3次,累计报备党内规范性文件2份,及时率达100%。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们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合法性审核制度,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各科室落实,具体由我局公职律师专职负责,并与局法律顾问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在程序设置上全部由局法律顾问先行出具专家意见,确保相关审查结果合法有据。今年,属于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措施在制订过程中都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除一份文件正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修改完善外,其他均符合公平竞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有部门规范性文件包括经市政府同意以我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都依法依规进行了内部合法性审核并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审核。
(四)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2020年以来,我局聘任广东汉章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为我局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积极配合我局开展相关法治工作。全年为我局起草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书、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合计18件;起草、修改各类合同文件合计32件,涉及金额达4312563元;解答日常工作法律咨询累计23次。
(五)完善科技政策体系
一是重构科技计划体系。对接国家、省科技计划改革,在地级市层面率先启动科技计划体系改革,从整体上、系统性构建涵盖全链条创新、全科技要素创新的多层次的科技计划体系,制定出台了《东莞市科技计划体系改革方案》,围绕打造国家创新型城市的目标,对科技计划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系统重构,设置了源头创新、平台载体、科技人才、技术创新、企业培育、成果转化6大专项,21类科技计划项目。二是制订科技创新配套政策。目前已出台或正在起草的政策共32个,2020年已出台了10个,12个处于上会或征求意见,10个正在起草。通过完善、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六)依法依规推进追回问题科技项目财政资金
我们加强对科技专项财政资金的管理,加大工作力度追回在审计、结题验收、检查巡察等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项目的财政资助资金。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追回项目财政资金的工作方案》,加快清理、追加历年沉积企业因各种原因未退回财政资金,对暂未追回财政资金加紧采取包括法律手段之内的综合措施予以清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缩短办事时限,改进便民服务水平。截至目前,我局共17个政务服务事项,其中行政许可6个,公共服务8个,行政确认3个,一窗受理率达94.4%。同时,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所有事项实现100%“网上办”,其中全程网办事项占比59%。通过以上举措,即便利了办事群众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如我市所有技术合同文本均以电子档形式上传至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平台,群众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至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推动各机构受理电子材料时间从15个工作日缩短至8个工作日,审核效率提升了约50%。
(八)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进决策程序制度化、规范化。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我们将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制订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制度工作纳入我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依法公示,在相关政策即《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指引》的制订过程中,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切实为我市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依据。
(九)加大科技政策宣传
为加大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配套政策宣传力度,我局联合市委宣传部于2020年7月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20家中央、省、市媒体公开发布和解读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科技政策体系和新出台的配套政策。另外,我们结合举办2020粤港澳院士峰会等重大活动之际,向与会的海内外院士专家宣传我市科技创新政策与成效,进一步深化了高端人才对东莞科技创新的了解和认识。
(十)完善科技信用体系建设
我局建立科技项目信用记录与审查机制,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相关部门在项目立项和资金拨付前征求我局意见,我局严格审查拟立项项目承担单位的科研失信情况,并将情况反馈相关部门;同时,我局对照市财政不予资助相关规定对拟资助单位和项目进行审查,并且征求20个有关部门的意见。2016-2020年共发现科研失信行为单位共13家,审查征求意见来函共436份,其中存在异常情况的来函回复共26份,积极推动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完善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应用机制。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虽然我局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市建设要求相比,与为科技创新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治保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还有待加强。我局部分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缺乏相关法律的专业知识,对于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理解认知有待提高。二是规范性文件制订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针对性还有待加强。部分政策制订协调过程比较复杂,时间跨度比较长,修订间隔期较短,制订程序的科学性、规范性还有提升空间。三是简政放权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关优化“放管服”的具体举措还没有正式出台,工作进度相对滞后。四是法治工作专职人员数量不足,专门培训不多。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打算
2021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增强依法治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是继续认真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试点工作。通过落实将局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相关工作,进一步增强局主要领导对于法治工作的重视和指导。
二是持续推进科技计划改革及科技政策创新,提高创新体系效能。持续推进配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按照新的科技计划体系框架,继续制订完善配套科技政策,基本形成符合新形势要求的科技发展系列政策体系;完善科技计划的管理,出台科技发展资金管理、绩效管理、项目管理、项目监理管理办法,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同时,结合科技发展“十四五”规划及配套政策的完善,组织系列宣传宣讲活动,发挥政策的引导扶持作用。
三是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在科技创新政策的制订中继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优化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四是依法依规加快推进追回问题科技项目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结合前期的工作情况,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指引和法律法规,对相关项目进行分批、分类处理:材料基本齐全的,根据现有材料起草退款通知书并送达给项目单位;材料不齐全的,由业务科室整理、收集完相关材料后再依法处理;相关项目承担单位单位已注销的,依法追究企业出资人的责任;已进入破产程序的,与破产管理人进行联系,沟通追回财政资金有关程序。
五是落实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科技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出台科技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和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项目立项和资金拨付单位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配合市信用办做好日常信用管理工作,助力“信用东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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