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对标对表《东莞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结合单位自身职能定位,坚持以依法治市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不断推进我局各项科技工作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确保全市科技工作顺利开展。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一是领导带头学。我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2021年3月召开一次专题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各局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分享学习体会。同时,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列为2021年第27次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进行传达学习并研究贯彻意见,增强了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系统深入学。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精心组织全体公务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等40名同志参加2021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各参加人员按要求深入学习“党史党章党规”“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等重点课程,并认真完成相应试题,所有人员均满分通过,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以实际行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2021年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试点工作
按照《东莞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局党组书记卓庆同志通过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上的重要论述,系统学习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二是按照领导干部考核要求,我局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内容,并组织全体干部开展述职评议会议。局主要领导围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述职,其他领导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严格对标对表,规范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
一是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我局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建设工作,特别是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发和备案工作,把其摆在局党组工作的重要位置,落实落细市委各项工作要求。主动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经征求意见、前置审核、党组会议审议等程序,制定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系统有序开展。二是及时做好备案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办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工作要求,通过线上系统按时报送党组发文目录4次,报备党内规范性文件1份,及时率和合格率均达100%,没有出现表述或格式不规范的问题。
(三)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及合法性审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我们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制度,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各科室落实,具体由我局公职律师专职负责,并与局法律顾问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程序设置上,由局法律顾问先行出具专家意见,确保相关审查结果合法有据。今年,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范围的政策文件在制订过程中都进行了相应审查,确保政策文件出台先过“公平关”;并对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回头看”,定期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2021年,我局继续聘任广东汉章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积极配合我局开展相关法治工作。今年,局法律顾问为我局起草、审核并修改各类合同共计56份,涉及合同总金额超过1226万元,出具合同审查意见书20份,直接审核、修改合同文件36份,解答日常工作法律咨询累计32次。
(四)围绕“六大专项”完善科技政策体系,加大科技政策宣传
一是对接国家、省科技计划改革,在地级市层面率先启动科技计划体系改革,从整体上、系统性构建涵盖全链条创新、全科技要素创新的多层次科技计划体系,在《东莞市科技计划体系改革方案》(东科〔2020〕28号)的基础上,2021年先后出台《东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21〕23号)等3个管理办法,并围绕源头创新、平台载体、科技人才、技术创新、企业培育、成果转化“六大专项”出台了8个科技创新配套政策。二是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我局认真梳理本单位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对于上位法或政策已经调整的,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2021年,我局出台的科技政策中,共有9份政策属于规范性文件。三是我们梳理了2020年以来印发实施的科技政策,形成政策解读,以“一图读懂”的形式在南方日报上发布系列宣传,方便申报对象用好科技政策,营造良好的科技服务环境;我们组织全市科技金融工作站专员开展科技政策专题宣讲会,对新出台科技政策作详细讲解,扩大科技政策的宣传范围。
(五)实现100%“网上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我局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缩短办事时限,改进便民服务水平。截至目前,我局共有24个政务服务事项,其中行政许可6个,公共服务14个,行政确认3个,其他事项1个,一窗受理率达94.4%。同时,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所有事项实现100%“网上办”,其中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通过以上举措,既便利了办事群众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如我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相关办理材料推行告知承诺制以及非主要材料容缺办理,推动事项办结时间从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至承诺1个工作日,实现即来即办,审核效率提升了约95%。此外,针对企业反应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问题,我局积极联系市公安局研究探索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一窗办理、并联审批”的工作流程,形成了两个业务合并办理的方案。12月2日,市科技局联合市公安局正式设立外国人工作许可、居留许可专窗,实现外籍人员办证“六个一”,即“一套材料,一套表单,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进一步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实现“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全面提升外国人才在莞的满意度。
(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政府第288号令),推进决策程序制度化、规范化。对于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按规定落实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结合工作实际,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多听取公众、专家等多方的意见,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今年,《东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被列入我市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七)完善科技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推进追回问题科技项目财政资金
一方面,我局建立科技项目信用记录与审查机制,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相关部门在项目立项和资金拨付前征求我局意见,我局严格审查拟立项项目承担单位的科研失信情况,并将情况反馈相关部门;同时,我局对照市财政局不予资助相关规定对拟资助单位和项目进行审查,并且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2021年共审查征求意见来函150份,其中存在异常情况的来函回复共10份,积极推动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完善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应用机制。另一方面,2021年,我们制订《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项目财政资金回收工作指引》,加快清理、追加历年沉积企业因各种原因未退回财政资金,对暂未追回财政资金加紧采取包括法律手段之内的综合措施予以清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市建设要求相比,与为科技创新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治保障要求相比,还有进步的空间。一是部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还有待加强。我局部分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缺乏法律相关的专业知识,对于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理解认知有待提高。二是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针对性还有待加强。部分政策制订协调过程比较复杂,时间跨度比较长,修订间隔期较短,制订程序的科学性、规范性还有提升空间。三是法治工作专职人员数量不足,专门培训不多。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打算
2022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增强依法治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一是继续认真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试点工作,进一步增强局主要领导对于法治工作的重视和指导。
二是持续推进科技计划改革及科技政策创新,提高创新体系效能。持续推进配套科技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形成符合新形势要求的科技发展系列政策体系;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科技发展资金管理、绩效管理、项目管理办法。同时,结合《东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及配套政策的完善,组织系列宣传宣讲活动,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扶持作用。
三是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在科技创新政策的制订中继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对2022年出台的政策措施按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政策文件出台先过“公平关”;并对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回头看”,定期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四是依法依规加快推进追回问题科技项目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结合前期的工作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项目财政资金回收工作指引》要求,对相关项目进行分批、分类处理。举办追款工作座谈交流会,结合追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科室经办人员、局公职律师和局法律顾问对追款案件进行讨论,就追回财政资金有关程序、追款材料进行深入沟通交流,确保依法有效追回问题科技项目财政资金。
五是落实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科技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和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项目立项和资金拨付单位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配合市信用办做好日常信用管理工作,助力“信用东莞”建设。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28日
(联系人:政策法规科 游思壁;联系电话:2283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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