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 市政务和数据局关于开展2026年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配套奖励)入库备案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政务服务中心,松山湖社会事务局、水乡管委会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滨海湾新区社会事务局,有关企业:
为做好“十五五”期间新旧政策的衔接,进一步精准服务相关单位,现启动2026年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配套奖励)入库备案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备案范围
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配套奖励采用“事后奖补”方式,凡我市企事业单位承担由中央科技委、科技部牵头或归口管理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项目和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在验收通过后,且主要研究工作在我市开展和成果主要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给予配套奖励。
有意向入库2026年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配套奖励)的单位,须填写《东莞市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配套奖励入库表》,市科技局将根据填报情况对相关单位统筹开展审核工作。
二、有关条件说明
(一)入库单位及负责人应未被列入东莞市科技项目诚信异常名录;有在省、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单位及负责人不得入库备案。
(二)入库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入库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并严格按照《东莞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修订)》(东科〔2025〕10号)要求,加强对项目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申报单位须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详见附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上传申报系统)。
(三)入库项目需提供国家、省项目的立项文件、立项合同书(任务书)、项目已通过验收批复文件、专家组验收意见、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国家或省财政资金到账证明;项目验收后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佐证材料,如知识产权清单及证书、新增营业收入明细表、产品销售合同书及发票等;以及其他有关佐证材料。
三、入库备案流程
(一)网上填写。入库备案工作采用网上填写入库表的方式进行,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企业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点击“我要享政策”—“申报”—搜索事项“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配套奖励”,跳转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由入库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填写申报书,并提交至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首次申报的单位必须注册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账号。如有企业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请各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做好网办导办指引工作,积极引导企业通过“企莞家”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二)镇街推荐。由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通过线上系统开展预审工作,预审通过后予以推荐,报送市科技局受理。预审重点对项目入库表填写规范性、申报材料完整性、相关单位经营状况等内容进行审核,并在系统中提出是否推荐意见。
(三)项目审查。经市科技局审查通过,纳入2026年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配套奖励)项目库。
(四)及时更新项目情况。项目通过中期评估、验收等重要节点时,项目单位应及时在系统更新相关情况。
四、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综合规划与科技重大专项科)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刘宇豪、游嘉玲;联系电话:0769-22831356、22831375。
(二)系统技术支持
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刘攀;联系电话:0769-22831403。
“企莞家”平台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
特此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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