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验收结论的公示
根据《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实施办法》(东科〔2021〕57号)《东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21〕23号)《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东科〔2021〕8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了2025年第一季度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验收,现对《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城市交通管控技术研究》等49项重点项目、《东莞地区青少年佩戴角膜塑形镜感染因素的调查与感染预防控制的研究》等92项面上项目的验收结论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2)。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验收结论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提出。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联系人及电话:刘瀚之,0769—22831341
附件:1.2025年第一季度社会发展科技项目重点项目验收结论情况表.pdf
2.2025年第一季度社会发展科技项目面上项目验收结论情况表.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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