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东莞市新泽谷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09-19 21:09:3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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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新泽谷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以CD22为靶点治疗B细胞肿瘤的CAR-T技术研究与开发”等项目终止的通知》(粤科函监字〔2023〕1447号),你单位承担的“LED元件自动装配设备智能控制软件的开发及应用”项目被终止,需退回财政资助资金300万元,我局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东科决〔2025〕30号)。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如逾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本局先后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上述《行政处理决定书》,但因贵司下落不明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本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附件:东莞市新泽谷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理决定书.doc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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