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广东新光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5-12-25 17:37:1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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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血透患者血浆中GF-23与VEFG水平对血管硬化影响相关性研究”等项目终止结题的通知》(粤科函监字〔2021〕319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收回以往年度部分科技项目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3〕246号),你单位承担的“采用LED的家庭蔬菜生长箱的开发与研制”项目已终止结题,需退回财政资助资金28万元,我局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东科决〔2025〕9号)。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如逾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公告期为30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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