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广东永强奥林宝国际消防汽车有限公司)
时间:2026-09-20 16:43:3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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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永强奥林宝国际消防汽车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承担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面向城市轨道交通与隧道的应急救援装备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合同编号:20231200300132),立项资助300万元。
根据《东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东科技规〔2025〕11号)第四条及《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办法(试行)》(东科〔2023〕73号)第四十一条规定,你单位承担的上述项目已作终止处理,并需退回财政资助资金150万元。
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东科决〔2026〕4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通知书,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应于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回财政资助资金150万元至指定银行账户。如你单位有异议,请在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者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肖驰宇、黄培锟;联系电话:22831375)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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