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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奖励发明专利发明人的通知

时间:2008-03-24 01:36:15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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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知[2008]3

 

关于奖励发明专利发明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促进发明专利申请量的增长,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管理办法》,针对我市发明专利申请较少的状况,我局决定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进行奖励,现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条件、额度

1、凡第一专利权人为本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户籍在本市的或在本市有经常居所的个人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专利发明人。

2、发明专利以东莞地址申请,在2003年月112007724获得授权,并且至20071231仍是有效的专利。

3、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项专利的发明人奖励2000元。

二、申请发明专利奖励的,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东莞市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奖励申请表》(一式一份);

2、专利证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3、发明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4、第一专利权人为单位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第一专利权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复印件。

5、市知识产权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申报流程

1、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需先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www.dgstb.gov.cn),注册后在线填报《东莞市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奖励申请表》。待网上审查通过后即可提交书面材料。

2、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一份)请于2008410前提交至东莞市科技局业务受理大厅,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中路2号市科技博物馆一楼大堂右侧。

四、注意问题

发明专利发明人为多人的,选一人作为代表办理申请事宜,但申请表需由全体发明人签名。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业务受理大厅

鲍丽红  电话:22830059   传真:22830057

市知识产权局法制科

龙润江、叶劲松、区合笑  电话:228313492283134422831343   传真:22831346 
 

                          

 

 

 

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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