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清华大学法学院企业知识产权 保护法律培训班”的通知
各企业、专利代理机构、有关单位:
为了培养一批具有深度理解及运用知识产权的高层次人才,更好地推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东莞市知识产权局将于2011年6月初组织一期“清华大学法学院企业知识产权培训班”。本次培训班由东莞市知识产权局主办、东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承办。现将培训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1年6月1日—10日,脱产学习。
二、培训地点
北京 清华大学法学院。
三、培训人数及对象
本次培训班的培训学员人数计划在35人左右。培训对象主要是我市的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利试点企业的知识产权负责人,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东莞市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专利工程师;
2.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
3.从事知识产权业务的律师;
4.从事专利代理行业者;
5.以上人员须有理工科背景。
四、培训目的
1.提高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答复审查意见水平;
2、提高企业专利管理水平;
3、提高律师、专利代理人、企业专利工作者的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处理能力。
五、证书颁发
完成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由清华大学教育培训处颁发的结业证书,加盖清华大学法学院院章,证书可在清华大学教育培训网站http://jypx.cic.tsinghua.edu.cn/进行证书认证。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每人8000元(含教室场地、教师课酬、教材、证书费和食宿费)。市财政将给予培训费用50%的资助。
七、培训课程及师资
详见附件1:课程安排
八、报名时间、地点
2011年5月10日——5月15日,东莞市莞城新芬路38号科学馆809室(东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办公室)。
九、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填写好报名表后,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东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每个单位原则上限报1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先,培训班最终名单根据报名情况由市知识产权局讨论确定,在确定后通知报名人员缴纳费用。
联系人:东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朱晓光,电话: 0769-22119752,13688950313;E-mail:dg-ips@163.com。
附件:1.课程安排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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