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期东莞市科技成果鉴定服务从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镇街科技办、各科技服务机构、各相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下发的《关于委托市科技中介同业公会组织开展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东科〔2009〕69号)的精神,东莞市科技中介同业公会(下简称“同业公会”)将负责科技成果鉴定的相关具体工作。根据科技局的要求,科技成果鉴定将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权威性。通过考核的从业人员将授予东莞市科技成果鉴定服务从业资格培训证书。
公会联合东莞市智通职业培训学校举办东莞市科技成果鉴定服务执业资格培训班,使各镇街科技办、各科技服务机构、各相关企业等单位进一步了解科技成果鉴定申报工作的相关政策、操作办法和编写方法等方面内容,提高科技成果鉴定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对象及目的
(一) 培训对象:从事或有志于从事科技成果鉴定服务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科技服务机构、各镇区科技办、企事业单位的科技成果鉴定从业人员。
(二) 培训目的:通过专业培训,帮助企业及科技服务机构项目经理了解科技成果鉴定申请的相关政策、操作流程、编写和申报方法,并推行持证上岗的管理办法,加强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0年6月24日上午8:30分
培训时间:6月24日-25日全天
培训地点:智通人才B馆五楼阶梯培训教室
三、培训内容
(一) 科技成果鉴定相关政策
(二) 省科技成果登记
(三) 科技成果鉴定申报流程
(四) 科技成果鉴定注意事项
(五) 科技成果鉴定资料的编写方法
(六) 介绍企业编写成功经验
四、培训方式
采取脱产集中课堂教学方式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颁发资格证书(上岗证),有效期2年。
五、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用:同业公会理事及以上单位300元/人(免资料费、培训费、考试费,限1人,增加人数按会员收费);公会会员单位及镇区科技办:600元/人(免培训费、考试费);其它单位人员:1000元/人。(费用包括:培训、资料、考试、备案、资格证、午餐费)
(二) 缴费方式:报到时交现金或支票
六、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科技中介同业公会
联系人:冯家宝、肖秋玲
电话:22033930 22033929 传真:22033931
(二)东莞市智通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人:徐 斌
电话:87078531 传真:87078078
附件:
东莞市科技中介同业公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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