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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和推广广东省“先用后转”有关科技成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5-02-06 11:16:3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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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和推广广东省“先用后转”有关科技成果的通知》,请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用好成果资源,主动开展成果发布、对接工作,发动本地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强与相关成果单位和人员对接,推动解决企业发展技术难题。请全市高等学校、科研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发动教职员工、医疗工作者和科研人员,积极提供可实施“先用后转”的转化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续,我们拟建立东莞市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平台,同时将不定期开展成果对接活动,助力“先用后转”工作更好落地见效。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和推广广东省“先用后转”有关科技成果的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2月6日    

  

(联系人:成果科 林尹雁、李月玲;联系电话:2283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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