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 市政务和数据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市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重要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基础研究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导向作用,根据《东莞市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实施细则》(东科技规〔2025〕3号),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市基金是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市基金重点支持基础学科及我市“8+8+4”重点产业体系战略性应用基础研究,强化民生领域科研导向,着力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和科研团队。本年度市基金设立青年培优项目、面上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三类。
(一)青年培优项目。主要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研人员独立承担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发青年科研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其申报国家及省级基础研究项目,扩充基础研究后继人才队伍。青年培育项目无需填写项目组成员。
(二)面上项目。主要支持有一定基础的科研人员围绕产业与区域创新发展共性、关键需求,针对已有较好基础或东莞所需的研究方向和学科,尤其聚焦于人工智能、信息科学、工程科学、材料科学、生物医药、生命科学、能源化工、数理前沿等重点学科,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突破地方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重点科学问题,推动前沿核心技术发展。
(三)联合基金项目。构建完善多元投入体系,充分发挥市基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力量共同支持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制要求
1.项目仅面向东莞市内市基金依托单位(已注册具备市基金项目申报资格的单位)申报。市基金依托单位是项目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与管理本单位市基金项目的申请、审核、实施、变更、验收等工作。各依托单位应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下来我局将对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情况不理想的依托单位核减申报指标。
2.市基金项目实行限项申报,由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推荐申报。
(1)青年培优项目:在莞高校、三甲医院、高校直属附属医院、散裂中子源科学中心、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可申报5项,其他单位可申报1项。
(2)面上项目:在莞高校、三甲医院、高校直属附属医院、散裂中子源科学中心、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可申报3项,其他单位可申报1项。
(3)联合基金项目:在莞高校、三甲医院、高校直属附属医院、散裂中子源科学中心、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可申报7项,其他单位可申报3项。依托单位上年度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须提供立项证明)数量每增加1项,可增加申报指标1项,最多增加5项。依托单位完成上年度申报国家级科技人才项目工作的,可增加申报指标2项。迈瑞联合基金项目与联合基金项目共用申报指标,迈瑞联合基金项目须由在莞医院牵头申报。
(4)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2026年度市基金项目,且申请人申请和在研的市科技计划项目总数限2项。
3.申请人逾期一年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达到1项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
4.申请人因发生市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市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对象
申报人员应为市基金依托单位在莞在职科研人员。
1.青年培优项目
主要支持未主持承担过国家、省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的青年科研人员【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即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研人员推荐。
2.面上项目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
3.联合基金项目
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研人员推荐。
(三)支持领域
1.青年培优项目
不限领域,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基于兴趣导向的自由探索,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面上项目
加强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围绕下一代移动通信、前沿新材料、具身智能、未来生命健康等4个未来产业需求,开展前沿基础研究。
(1)下一代移动通信(6G)产业:重点支持卫星整星、网络通信芯片、关键元器件、模组、终端、智能传感、高性能射频器件、6G和卫星智能终端研发;智能终端与芯片、通信体制协议、入网认证、应用场景仿真、通导共生定义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可见光通信收发端高效光电器件及光学前端产品研发。
(2)前沿新材料产业:重点支持纳米材料(纳米催化材料、纳米电子材料、纳米防水材料、碳纳米管、纳米生物材料);多元体系固态电池电解质材料、高能量密度新型固态电池正负极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仿生智能材料、高温功能陶瓷材料、超导材料、非晶材料等前沿新材料研发。
(3)具身智能产业:围绕突破机器人“大脑”“小脑”“肢体”等关键技术群需求,重点支持机器人整机、基础组件、软件平台研发;低成本交互型、高精度型以及极端环境下高可靠型整机装备研发;高精度具身智能专用传感器研发;高实时、高可靠、高智能具身智能专用操作系统研发。
(4)未来生命健康产业:重点支持核医疗、基因技术、细胞治疗、未来食品(功能食品、特医食品、海洋食品、精准营养管理)、合成生物学(合成生物底层技术、定量合成生物技术、生物创制、人工噬菌体、人工肿瘤治疗)、AI+生物医药等6个细分领域。
3.联合基金项目
重点支持8+8+4产业领域,数理前沿以及现代种植业和精准农业、资源环境、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等社会民生领域。迈瑞联合基金项目支持范围详见附件。
(四)支持力度和经费配套
1.青年培优项目。
拟立项50项,每项事前资助3万元,不强制项目配套经费。
2.面上项目。
拟立项10项,每项事前资助8万元,不强制项目配套经费。
3.联合基金项目
联合基金项目拟立项100项,每项事前资助1万元,承担单位应提供自筹经费每项不低于5万元。依托单位在审核推荐联合基金项目时,须提供配套资金承诺函,承诺为项目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套资金。
迈瑞联合基金项目拟立项16项,由迈瑞联合基金每项事前资助5万-20万元,市科技局不另行资助,鼓励依托单位提供配套资金。
(五)最低成果要求
1.申请面上项目(至少完成下列任意一条或以上):
(1)申请相关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
(2)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2.申请青年培优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的,至少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申请相关实用新型专利1项。
鼓励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即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鼓励在专著出版、标准规范、人才培养、专利申请、成果应用等方面形成多样化研究成果。
(六)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项目起始日期统一为2026年1月1日。
(七)拨付方式
项目经费采用事前一次性拨付方式。
(八)申报材料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学历、职称、申报前3个月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近三年主要科研成果、工作成绩等证明材料);
3.科研伦理审查文件(如涉及医学伦理等研究);
4.合作协议(如有参与单位);
5.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方式
(一)企业登录申报平台“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点击“我要享政策”—“申报”—搜索“东莞市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跳转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实施网上无纸化申报。
如果有企业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请各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做好网办导办指引工作,积极引导企业通过“企莞家”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二)项目申报前,申请人所在单位须通过科技业务系统申请注册为市基金依托单位。
(三)申请人须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按流程提交。项目的执行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6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四)市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市基金以及项目申请书模板等可登录科技业务系统查询下载。
四、申报时间及项目形式审查
(一)网上正式填报及依托单位推荐时间
2025年11月7日—12月6日17:00。
公开申请受理期限截止前,依托单位可以退回修改。公开申请受理期限结束后,不再接受申报材料。
(二)项目形式审查
公开申请受理期限结束后,市科技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形式审查,各依托单位协助完成项目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以项目申请人在“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提交的材料为准。
形式审查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由市科技局组织复议。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如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项目负责人在申请及执行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审查、管理,并在项目申报时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出具并盖章的审核证明。
(二)申报项目考核指标应遵循明确、量化、可考核的原则,其中技术指标应明确项目完成时达到的关键技术参数;经济指标应明确项目完成时累计产生的产值、销售收入等;项目成果应明确项目实施期间产生的专利、论文、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等。对于填报的指标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避免出现虚报夸大、不切实际的考核指标。
(三)市基金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包括经过科学研究取得的论文、专著、软件、标准、重要报告、专利、数据库、标本库及科研仪器设备等有价值的科学技术产出,在公开发表时,应当注明获得“东莞市基础研究基金”或“Dongguan Basic Research Foundation”资助并标注项目编号,或作有关说明、声明。
(四)进一步压实依托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形式审查的主体责任。依托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形式审查工作,审核无误后提交主管部门和市科技局审核。公开申请受理期限截止前,依托单位可申请退回修改。公开申请受理期限结束后,不再接受申报材料。
(五)各依托单位应在申报截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推荐清单,其中涉及联合基金项目的须提交项目资金配套承诺函,盖章后发送到邮箱kejijusfk@dg.gov.cn。未按时提交推荐项目推荐清单和资金配套承诺函的,相关项目做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科技局联系电话:
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科:黄培锟、叶志炜,22831340、22831342;
(二)科技业务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22831403;
(三)“企莞家”平台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1.迈瑞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pdf
3.学科代码.xls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11月7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