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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征集我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和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评审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5-11-14 17:16:1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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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的精神,我市拟重新组建东莞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和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现决定征集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评审专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 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 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身体健康,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

  (五)申请副高级职称评委需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 以上,并取得副高级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正高级职称1年以上;申请中级职称评委需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副高级职称1年以上。

  除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行业紧缺人才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入库专家人选。

  二、征集流程

  (一)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和准备有关材料提交给工作单位。包括:

  1.《东莞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入库人员推荐表》(详见附件1)或《东莞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入库人员推荐表》(详见附件2)1份。

  2.身份证(含正、反面)复印件1份。

  3.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4.职称证书网上查询页面截图(关注“东莞人社”微信公众号或访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查询打印)或评审表复印件1份。

  东莞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原在库专家,如申请入库,需按本文件要求重新提交材料。

  (二)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在《东莞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入库人员推荐表》或《东莞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入库人员推荐表》中“推荐单位意见”处加具意见和公章,并形成《东莞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人员名册》(详见附件3)或《东莞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人员名册》(详见附件4)。

  (三)单位报送

  所在单位将名册及推荐人选材料于12月8日前统一发送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邮箱:dgfhxh@163.com,纸质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送至评审委员会联络点。邮寄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428号寰宇汇金中心7号楼508室(收件人:何安民,联系电话:0769-88766666)。

  (四)确定评委库人员

  市科技局将根据政策规定的条件和人数择优确定入库专家的人选。

  (五)核准备案

  市科技局将评委库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三、有关要求

  评委会专家库建设和推荐评审专家入库工作是提升职称评审质量最重要的一环,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审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切实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有较高知名度、行业和社会公认的优秀专家推荐参与职称评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东莞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评审专家推荐表.doc

                     2.东莞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评审专家推荐表.doc

                     3.东莞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名册.doc

                   4.东莞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名册.doc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14日        


  (联系人:前沿与高新技术科 卢振业;联系电话:22831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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