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东莞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情报科学专业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发〔2026〕3号)等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现就开展2025年度我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情报科学专业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及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我市从事情报科学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或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的,均可申报助理研究员(中级)职称或研究实习员(初级)职称。
情报科学领域具体包括科技情报、科技管理、科技咨询、科学普及4个方向。
二、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3月16日,申报系统将于2026年3月17日凌晨00:00准时关闭,此后将不再开放和接受本年度批次任何形式新提交的申请流水。若网上申报材料需要补正的,请按照评委会办公室意见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5月8日(工作日),为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原则上由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职称工作相关负责同志1至2名,统一组织报送本单位人员申报材料至评委会办公室。
三、评审、认定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申报评审助理研究员或研究实习员职称,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9号)规定条款执行。申报认定的,按照《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执行,对口专业目录见附件5。
(二)职称外语条件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
(三)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的,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需提供2025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系列为自然科学研究。
(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五)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有关规定,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四、申报途径、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途径
各申报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在搜索栏输入“职称评审申请”或“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请”选择对应的事项并根据系统指引进行网上申报,待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人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材料至职称评审委员会。其中,事业单位和公有经济企业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应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自由职业者的申报材料可由人事代理机构、行业性社会组织或职称申报点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后报送。属劳务派遣的,可自行选择通过工作单位或劳务派遣机构申报。通过劳务派遣机构申报的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和业绩成果证明,申报材料须经工作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双方公示,再由劳务派遣机构审核盖章后报送。
(二)报送材料
评审需提交以下9项纸质材料:
1.《()级职称送评材料目录单》(表一),A4纸单面印制成1页,一式1份。
2.《广东省职称评审表》(表二),A4纸双面印制,一式1份。表内填写内容不得涂改,填写的申报专业名称要准确。
3.《()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A3纸单面竖排印制成1页,一式10份(其中1份为原件)。必须对照资格条件如实填写表中“本人自评认为具备专业技术工作能力(经历)条件第 项、业绩成果条件第 项之规定”的内容。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要与本人所申报专业相符或相关。若属于转系列同级(或转系列后晋升)申报评审的,申报人应在表格内说明。(填写说明参考附件4)
4.《证书、证明材料》(表四),A4纸双面印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真实性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证、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打印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资历年限内社保凭证、劳动合同或单位在职证明(申报单位与参保单位一致的无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提供《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上述材料贴在《证书、证明材料》对应的内页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审核人签名(所有材料需提交原件,经核查后退回)。
5.《业绩、成果材料》(表五),A4纸单面印制,按“获奖材料”“科研成果、专利材料”“论文、著作材料”“其他业绩成果材料”分类装订,一式1份,提交的材料应与《广东省职称评审表》《(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所填内容相符。
相关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印章,由审核人进行签名(如果是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须加盖财务专用章),以上材料的原件经核查后退回。论文需要提供原件(若数量多,可只提供2本代表作所登载的刊物)。申报评审助理研究员职称,以论文作为业绩成果条件的,申报人需同步提供具备资质的图书馆、查新机构等出具的论文检索报告;以总结性技术报告或研究报告(须经2名副高级以上职称同行专家书面鉴定)作为业绩成果条件的,鉴定意见表可参考附件6。
6.《贴职称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表六),A4纸单面印制成1页,一式1份,并粘贴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到对应位置,可不贴照片。
7.《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表七),A4纸单面印制成1页,一式1份。
8.《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表八),A4纸双面印制,一式1份,也可采用申报人所在单位自行设定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提交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名盖章。
9. 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A4纸双面印制,一式1份。着重总结任现职以来开展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3000字以内(首页需注明申报人姓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认定需提交以下8项纸质材料:
1.《()级职称送评材料目录单》(表一),A4纸单面印制成1页,一式1份。
2.《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A4纸双面印制,一式1份。表内填写内容不得涂改,填写的申报专业名称要准确。
3.《()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A3纸单面竖排印制成1页,一式10份(其中1份为原件)。
4.《证书、证明材料》(表四),A4纸双面印制,提供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真实性证明材料、资历年限内社保凭证、劳动合同或单位在职证明(申报单位与参保单位一致的无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提供《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上述材料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审核人签名(所有材料需提交原件,经核查后退回)。
5.《业绩、成果材料》(表五),A4纸单面印制,按“获奖材料”“科研成果、专利材料”“论文、著作材料”“其他业绩成果材料”分类装订,一式1份,提交的材料应与《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所填内容相符,具体业绩成果材料要求对照附件2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评价标准提供。考核认定助理研究员职称,以论文作为业绩成果条件的,申报人需同步提供具备资质的图书馆、查新机构等出具的论文检索报告。
6.《贴职称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表六),A4纸单面印制成1页,一式1份,并粘贴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到对应位置,可不贴照片。
7.《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表七),A4纸单面印制成1页,一式1份。
8.《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表八),A4纸双面印制,一式1份,也可采用申报人所在单位自行设定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提交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名盖章。
评审与认定均需同时在系统提交材料电子版。纸质申报材料装订要求如下:第1项粘贴在送评资料文件袋封面,第3项用小夹子夹住,其余资料独立装订依次放入文件袋。申报材料使用文件袋由申报人自行准备。如评审材料不符合装订要求,或已破损,评委会不予受理。
(三)对申报人的要求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广东省的职称政策、《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和《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认真、客观、如实申报,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按广东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处理。
(四)对申报人所在单位的要求
1.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申报人材料审核负责,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单位应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申报材料须单位证明属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人签名),并加盖骑缝章。
2.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方便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3. 受理投诉举报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短时间内难以核查的,可先报送评审材料并如实注明,待核查结束后及时将结果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4.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五)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1. 对于2020年度及此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2. 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3. 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4. 对于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由报送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不符合申报条件。
2. 未使用规定表格。
3. 不符合填写规范。
4. 未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送材料。
5. 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 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凡报送的申报材料一律要求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五、答辩
评委会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申报中级职称的答辩人员名单,答辩内容主要围绕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情况、学术成果以及本行业本专业应知应会知识展开。答辩时间约每人10分钟,抽中不参加答辩的视同评审不通过。
六、收费
评审、认定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执行,中级费用每人450元,初级费用、认定费用每人280元。不论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与否,所缴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七、申报材料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东莞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情报科学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新芬路38号市电子计算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曹莉莎、李建平
电话:0769-23079626、23078127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2025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发〔2026〕3号).pdf
2.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9号).pdf
4.《()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填写说明.doc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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