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 市政务和数据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东莞市垂直领域模型研发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松山湖社会事务局、水乡管委会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滨海湾新区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支持垂直领域模型研发和边端智算网络建设的实施细则(试行)》(东科技规〔2025〕2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东莞市垂直领域模型研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支持领域
支持企业利用已通过国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的大模型(详见附件3)进行二次开发,结合实际应用场景研发垂直领域模型。
(二)申报单位(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莞实体经营。
2.申报单位应注重产学研结合,可整合市内外(含港澳地区)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优势资源,优选合作单位,原则上同一项目申报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且各参与单位均应承担实质性攻关任务。
3.申报单位或参与单位须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投入能力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三)自筹经费要求
项目投入总资金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包括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的自筹经费与市财政资助资金。其中承担单位的自筹经费包括项目前期投入(指2025年3月起至项目申报前,符合项目专账管理要求的投入)和项目新增自筹经费(指项目申报至项目合同结束期间的投入)。新增自筹经费与市财政项目资助资金的比例不得少于1:1,且申报单位自筹经费与参与单位自筹经费总和的比例不得少于3:2。
(四)项目资助额度
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为80万元,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5%。对于知识产权及其成果均归参与申报的在莞实体所有的项目,最高资助额度可上调至100万元,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单个项目要求总投入不低于50万元,且申报单位同一年度申报市垂直领域模型研发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二、注意事项说明
(一)不存在《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3〕2号)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
(二)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按照《东莞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东科〔2021〕80号)要求进行申报。
(三)项目申报时应同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参考详见附件2)、项目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其他有关佐证材料。项目可行性报告应对项目实施的可能性、有效性、创新性、技术方案及内容进行具体、深入、细致的技术论证和经济评价。
三、申报流程说明
(一)线上申报。项目采用线上填写申报书的方式进行。企业登录申报平台“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点击“我要享政策”—“申报”—搜索事项“东莞市垂直领域模型研发项目”,跳转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填写申报书并提交至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如果有企业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请各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做好网办导办指引工作,积极引导企业通过“企莞家”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二)镇街推荐。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线上进行预审后推荐至市科技局受理。预审时需检查项目申报书是否完整并符合申报通知有关要求,附件清单材料是否齐全、申报单位经营是否有异常等,并在系统提出是否推荐意见。
(三)形式审查。市科技局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政策与申报通知要求开展形式审查工作。
(四)项目评审。对通过形式审查项目进行第三方评审。
(五)征求意见。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立项项目,对拟立项项目进行社会公示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六)上报市政府审定。
四、申报时间
(一)线上申报。申报单位线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9月10日17:30。
(二)线上审核。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线上预审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17:30。市科技局将于9月25日17:30前完成线上审核。
五、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前沿与高新技术科)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吴子强、卢振业
联系电话:0769—22831478
(二)系统技术支持
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769—22831403
“企莞家”平台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
特此通知。
附件:1.东莞市垂直领域模型研发项目申报书.doc
2.东莞市垂直领域模型研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参考).doc
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已备案信息汇总表(截至2025年6月).xlsx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
(联系人:前沿与高新技术科 卢振业;联系电话:22831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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