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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做好东莞市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10 16:40:5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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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市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下称“高企”)组织申报工作,现将《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5〕1039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我市有关要求补充如下:

  一、企业申报

  (一)申报备案。企业应登录“东莞市高企认定摸底体检及备案系统”完成申报备案,详见《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5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摸底备案工作的通知》。

  (二)网上提交申报材料。高企申报工作通过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完成,全年分3个批次申报,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企业完善申报材料后填写《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自查表》(见附件2),线下提交至镇街(园区)科技业务主管部门;第一、二、三批次申报企业须分别于6月25日(星期三)、7月25日(星期五)、8月25日(星期一)前通过省阳光政务平台完成首次提交,提交后主动联系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详见附件3)进行审核。

  二、审核及辅导服务

  (一)镇街(园区)审核。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工作指引(试行)》(东科〔2021〕58号)等要求,做好企业形式审查,对属于重点核查对象的须开展现场核实,如实填写《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形式审查意见表》(以下简称“形式审查表”)或《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现场核实意见表》(以下简称“现场核实表”);第一、二、三批次镇街(园区)推荐工作须分别于7月18日(星期五)、8月18日(星期一)、9月18日(星期四)前完成,并将《形式审查表》或《现场核实表》和《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的pdf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市科技局。

  (二)市级复核。市科技局对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企业进行复核,必要时将联动镇街(园区)对企业进行现场复核,第一、二、三批次市级推荐工作须分别于7月25日(星期五)、8月25日(星期一)、9月25日(星期四)前完成。

  (三)专家辅导服务。企业应按照《东莞市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表》(附件5)的安排,积极参加“把脉诊断”服务活动,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及时将专家意见反馈至企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申报的,企业应尽快修改申报批次,以免错过时间。

  三、有关要求

  (一)企业是高企申报的第一责任人,应全流程跟踪好高企申报工作,做到诚信申报,对申报材料以及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树立自主申报意识,积极配合市镇两级科技主管部门的申报服务及审核推荐工作,在规定时间节点前跟进并完成各项申报工作。另外,如申报企业所属主管部门发生变更,应及早登录省阳光政务平台,在主管部门变更模块完成变更,避免错过申报时间。

  (二)请各镇街(园区)科技部门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企业填写市级申报备案,及时掌握辖区申报意向,提前开展辅导服务、做好审核安排、严格把关推荐,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5〕1039号)

  2.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企业自查表

  3.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4.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申报汇总表

  5.东莞市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表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10日           


  (联系人:前沿与高新技术科 钟奕、麦镜新;电话:2283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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